注册忘记密码
海产品专题贝类专题海参专题海带紫菜海水养殖海蜇养殖扇贝养殖

电捕一两重胭脂鱼致其死亡四川泸州两男子获刑(图)

2017-11-19 12:00| 发布者: admin| 查看: | 评论: 0

鱼

11月17日,泸州市龙马潭区人民法院依法公开审理一起非法猎捕、杀害珍贵、濒危野生动物案,两名被告人因贪图一时的口腹之欲,在长江中电捕鱼类,并导致一条重0.055千克的国家二级重点保护动物胭脂鱼死亡。案件审理后当庭作出一审宣判,被告人李立才获刑三年两个月,被告人唐永祥获刑七个月,并分别处罚金2000元。
 
  据了解,今年6月7日凌晨2时许,被告人李立才、唐永翔在泸州市江阳区滨江路长江水域使用电捕鱼方式非法捕鱼,被巡逻的长江航运公安局泸州分局民警当场抓获。查获电捕鱼工具及渔获物6.94千克,其中死亡胭脂鱼一条,重0.055千克。经鉴定,胭脂鱼属于国家二级重点野生保护动物,且被列入《濒危野 生动植物种国际贸易公约》附录。
 
  经公诉机关查明,只有小学文化程度的李立才曾犯窝藏罪,于2014年6月3日被泸州市中级人民法院 判处有期徒刑三年,缓刑三年。
 
  在庭审过程中,两被告人均表示后悔万分,但为时已晚。审案法官认为:两被告人仅仅因为贪图一时的口腹之欲,竟然不顾禁渔期规定,存侥幸心理,终究受到了法律的严惩。
 
  法庭审理后当庭作出一审宣判:被告人李立才犯非法猎捕、杀害珍贵、濒危野生动物罪,判处有期徒刑十个月,并处罚金2000元;撤销泸州市中级人民法院(2014)泸刑初字第15号刑事判决书第二项被告人李立才犯窝藏罪判处有期徒刑三年,缓刑三年的缓刑部分,数罪并罚,决定执行有期徒刑三年两个月,并处罚金2000元;被告人唐永祥犯非法猎捕、杀害珍贵、濒危野生动物罪,判处有期徒刑七个月,并处罚金 2000元;在案扣押作案工具予以没收,由扣押机关依法处置。

更多水产养殖、养殖技术及行业新闻请持续关注【中国水产养殖技术行业门户网站 - 搜鱼网】!
搜鱼网是权威的中国水产养殖技术行业门户网站,提供水产养殖,对虾养殖,水产饲料,罗非鱼养殖,水产新闻,水产行情,水产论坛等信息,已成为水产企业首选的网上宣传交易平台.搜渔网将继续引领中国水产养殖产业发展新趋势,努力打造全球领先的华人水产综合服务机构,汇聚水产养殖精英共同做大做好水产网站,服务更多的水产养殖户和水产行业人士.

置顶推荐

QQ在线咨询
水产养殖交流群
水产养殖门户网
水产养殖微信群
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