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网财经8月31日讯 据海关总署网站消息,为深入贯彻国务院减税降费政策,落实“六稳”“六保”工作使命,连续优化口岸营商情况,减轻企业负担,海关总署决定对部门收支境货品羁系要求举行调解,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取消进境种植介质管理检疫审批时提供有害生物检疫陈诉和初次入口种植介质开展风险评估送样查验的羁系要求。
二、出境饲料及饲料添加剂生产企业,输入国家或地域无注册登记要求的,免于向海关注册登记。
三、取消出境水生动物养殖场提供水质监测陈诉和进境水生动物隔离场工作职员提供康健证实的羁系要求。
四、取消出境粮食申报提供自检及格证实的羁系要求,改为提供质量及格声明。
五、取消出境水果果园及包装厂注册登记时向地点地海关提交水果有毒有害物质检测记载的羁系要求。
六、取消对供港澳蔬菜生产加工企业存案时向地点地海关提交生产加工用水的水质检测陈诉的羁系要求。
七、取消企业报关时提交供港澳蔬菜加工质料证实文件、出货清单以及出厂及格证实的羁系要求。
八、取消出口生产企业对肉类和水产物加工用原辅料举行自检的羁系要求。
九、取消对收货人大概其署理人向入口口岸海关提交入口水产物的原产地证书的羁系要求。取消对出口水产物养殖场投喂的饲料来自经海关存案的饲料加工厂的羁系要求。
十、入口化装品在管理报关手续时应声明取得国家相干主管部分答应的入口化装品卫生允许批件,免于提交批件凭据。
对于国家没有实行卫生允许大概存案的化装品,取消提供具有相干资质的机构出具的大概存在安全性风险物质的有关安全性评估资料的羁系要求,要求提供产物安全性答应。
取消对出口化装品生产企业实行存案管理的羁系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