税务知识:养殖并销售观赏用的锦鲤,能否享受增值税优惠政策,供大家参考! 问:我公司养殖并销售观赏用的锦鲤,能不能享受增值税优惠政策? 答: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税暂行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第538号令)规定:“第十五条 下列项目免征增值税: (一)农业生产者销售的自产农产品;……” 二、根据《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印发的通知》(财税字〔1995〕52号)附件一规定:“二、动物类 …… (一)水产品 水产品是指人工放养和人工捕捞的鱼、虾、蟹、鳖、贝类、棘皮类、软体类、腔肠类、海兽类动物。本货物的征税范围包括鱼、虾、蟹、鳖、贝类、棘皮类、软体类、腔肠类、海兽类、鱼苗(卵)、虾苗、蟹苗、贝苗(秧),以及经冷冻、冷藏、盐渍等防腐处理和包装的水产品。 干制的鱼、虾、蟹、贝类、棘皮类、软体类、腔肠类,如干鱼、干虾、干虾仁、干贝等,以及未加工成工艺品的贝壳、珍珠,也属于本货物的征税范围。 熟制的水产品和各类水产品的罐头,不属于本货物的征税范围。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