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规范全省水产苗种生产行为和市场秩序,确保渔民权益和水产品质量安全,湖南省畜牧水产局从2006年开始,连续6年开展了水产苗种质量安全专项整治。通过宣传发动、调查摸底、督促检查、质量抽检、执法整改5个步骤的工作,专项整治成效显著。全省96.7%的苗种生产单位做到了持证生产,大部分苗种生产场自律意识明显增强,没有发现贮藏、使用违禁药物,基本实现了销售的苗种无假货、无疫病、无禁用药物残留。 据农业部2011年对全国12个省份的水产苗种质量安全监督抽查结果显示,湖南是唯一一个抽检合格率达到100%的省份。2012年,湖南将以苗种生产许可和《产地证明》为抓手,加强苗种环节销售管理,逐步建立健全苗种附证(生产许可证)销售和出池检验制度;加大对四大家鱼、鲫鱼、斑点叉尾鱼回 等主要养殖鱼类的苗种进行了药残抽检,重点检查水产苗种中孔雀石绿、氯霉素、硝基呋喃类代谢物残留。同时,重点检查水产苗种生产单位孔雀石绿、氯霉素违禁药物的贮藏、使用情况,以强势手段确保水产苗种质量安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