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 王开颖 青石斑鱼是肉质细嫩、味道鲜美的海产名贵鱼类之一,在市场上身价不菲,因而容易成为不法分子觊觎的目标。广东汕头南澳岛一名男青年就利用工作之便盗窃他人养殖的青石斑鱼贩卖牟利,不久前被南澳县人民法院以犯盗窃罪判处有期徒刑1年2个月,并处罚金2000元。 刚满18周岁的戴某是南澳云澳镇人,去年10月受雇于当地一条渔船,从事渔业生产。在该船停泊于南澳县云澳渔港期间,戴某发现渔船附近的渔排养殖有青石斑等鱼类,而且傍晚时无人看护,遂萌发盗窃邪念。同年10月中旬的一天下午,戴某伙同15岁的陈某登上其受雇的渔船,伺机实施盗窃。当天傍晚,戴某趁渔船旁边的渔排无人之机跳上该渔排,在陈某的配合下,借助捞鱼工具及油桶等盗走黄某养殖在渔排网箱里的青石斑鱼21.6公斤。数天后,戴某伙同陈某再次实施盗窃,盗走黄某养殖的青石斑鱼13.3公斤。作案得手后,两人销赃共获得赃款2755元。 去年10月下旬,戴某先后两次伙同当地另一男子驾驶“竹排机”登上位于陈某在云澳渔港内的渔排,盗走陈某养殖在渔排网箱里的青石斑鱼共14.6公斤,销赃得款1022元。案发后,被害人黄某和陈某先后报警,南澳县公安局云澳边防派出所成立专案组开展侦查。同年11月25日下午,犯罪嫌疑人戴某投案自首,如实供述其盗窃犯罪事实。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