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水产养殖网编辑配图 昨日,记者从福建省莆田市渔业执法大队了解到,为保护和合理利用重要水生动物苗种、亲体资源,促进水产业健康发展,福建省鳗鲡苗种采捕时间由原来每年的12月16日至翌年3月15日调整为每年1月16日至3月15日,其余时间为禁渔期。 据介绍,今年莆田市海洋与渔业局提前部署,根据有关条例的规定,对鳗鲡苗捕捞期间的监督管理等有关事项提出明确的要求,认真做好登记造册和备案工作,加强海上巡逻检查,严厉打击无证捕捞、收购和运输等违法行为,确保渔业资源增殖、开发和合理利用,保障渔业生产者的合法权益,促进渔业生产的发展。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