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月10日晚,根据《海关总署 国家卫生健康委 市场监管总局关于对部分自厄瓜多尔进口冻南美白虾实施紧急处置的通知》要求,浙江省疫情防控冷链食品“物防”专班立即研究并下发《关于紧急排查处置自厄瓜多尔进口冻南美白虾的通知》。富阳局高度重视,连夜实施紧急处置,消除风险隐患。 当晚,局食品科通过“浙冷链”追溯系统,对辖区内进口白虾的经销商及相关产品清单进行排查。经核实,富阳辖区未发现厄瓜多尔涉事三家企业自3月12日以后生产的冻虾产品。对核查发现的我区部分超市经营自厄瓜多尔进口冻虾共计258kg(非涉事企业生产)全部下架封存,同时,于7月11日凌晨紧急报送核查情况。 7月11日,本局食品科全员加班加点,开展现场核查,同时,联合局疾控中心对以上来自厄瓜多尔的进口冻虾进行覆盖全批次的新冠病毒监测,共计采样8批次,检测结果全部阴性。 下一步,富阳局将按照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防控工作应急指挥部78号通知要求,对各类经营鲜冷冻肉品及水产品的农贸市场、商场超市及冷冻肉类和水产品使用量较大的餐饮服务单位、食品生产企业、专业冷冻冷藏库房及从事冷链运输的物流配送企业,每2周开展一次重点针对环境、食品涂抹样品监测和从业人员咽拭子标本采样的新冠病毒监测。(出处:富阳区市场监管局)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