注册忘记密码
国内水产国际水产市场动态业界动态水产养殖水产种苗水产药品水产设备水产加工水产出口水产灾害农业气象水产养殖百科特种水产养殖水质调节技术行业资讯企业报道科研院校科技动态展会交易会政策法规行业百科风云人物价格行情分析预测养殖宝典特种养殖合作社专题其他专题营养美食致富经养殖基地统计数据最新商机技术交流

山东东平百万斤鱼苗离奇死亡续:相关部门“憋死说”遭质疑

2023-12-12 16:02| 发布者: 农村大众| 查看: | 评论: 0

按此在新窗口浏览图片 按此在新窗口浏览图片
    记者 唐峰 谢翠萍

  3月5日,我们曾经报道了山东泰安市东平县老湖镇上百万斤鱼苗离奇死亡事件。当天,带着渔民的嘱托,带着各种疑问,记者电话采访了东平县专门处理该事件的调查小组。

    当记者表示当地渔民怀疑鱼苗的死亡与污染有关时,接电话的工作人员告诉记者:“东平湖的水没有被污染,通过省环保局、泰安市环保局和东平县环保局相关专家检测,东平湖的水质是达标的。”针对民间流传的“有化工厂趁春节排污,导致湖水被污染”的说法,该工作人员给予了否认:“对这一说法,我们没有听说过,春节期间环保部门也没有放松过对水质的监测。”那么,渔民养的鱼为什么会大面积死亡?该工作人员回答称:“通过专家检测,目前的初步结论是由于今年天气寒冷,冰冻时间过长,导致鱼苗缺氧,造成了东平湖鱼类的大面积死亡。”湖里那么多的死鱼该如何处理?渔民的损失又该找谁赔偿?该工作人员的回答是:“目前正在积极跟上级部门协调。”

    ◎记者追踪 

  “憋死说”疑问重重
 

    东平县调查小组关于“鱼是被憋死的”说法,没有得到当地渔民的认同,记者在采访中也发现了几个疑点:

    疑问一: 为何死鱼区域只是大清河上下游?

    记者在采访中发现,发生严重死鱼事件的地点,位于大清河入湖口下游处,湖区别处则没有发生类似事件。沿大清河河岸,记者驱车几十公里向上游追溯,采访了河两岸的农民。采访中记者发现,大清河及其上游河段大汶河里的野生鱼也遭受了“灭顶之灾”。

    在大清河古台寺段,记者见到了正在捕鱼的王某。王某告诉记者,一个月前这里也是白花花的一片,河面上漂着上万斤的死鱼。“一个老头自己就捞了几千斤死鱼,把鱼埋到树底下了。”当记者问为什么把鱼埋到树底下时,王某说,“不知道被啥东西污染了,谁也不敢吃,只能当肥料。”“几天前,水上还漂着十几斤的大鱼呢,如今都被人捞走了。”即便这样,在河两边,记者还是见到了不少野生死鱼飘在河面上。王某告诉记者,不仅东平湖、大清河里有死鱼出现,沿大清河向上百余里,大汶河也同样出现野生鱼大面积死亡的情况。

    不过,据了解,在相近的其他河流里,并没有出现这么严重的大面积死鱼事件。如果真是由于封冻时间过长,导致鱼苗窒息死亡,为什么只是大清河及其上下游? 疑问二: 冰面化开后,鱼为何还会相继死亡?

    在老湖镇采访时,渔民们告诉记者,刚开湖时自家鱼苗虽然大多数已经死亡,但还有少数奄奄一息的,因此在政府派车处理死鱼时,部分细心的养殖户还将鱼苗做了一下分类,但事后发现,原本“还有口气”的鱼也相继死亡,泛到了湖面上。记者在采访中见到的漂浮在网箱上方的那些鱼就是后期死亡的鱼苗,因为早期死亡的鱼苗由于过度腐烂,已经沉入湖底。

    如果真是由于封冻时间过长,导致鱼苗窒息死亡,那么冰面化开后,氧气充足了,为什么鱼还会相继死亡? 疑问三: 为什么要掩盖大面积死鱼现象?

    在大清河与大汶河交汇处的戴村坝,记者见到了几位正在用铁锨捞鱼的人员,在他们不远处,摆着一只水桶,记者注意到,这只水桶里装了不少刚刚被捞上来的小鱼,这些小鱼看上去只有三四厘米长,有的甚至更小,且大都肚皮上翻死亡,少数还在摆动身体的小鱼看上去也是奄奄一息,这些人员很轻松地就能用铁锨捞起。

    下面是记者与这几位捞鱼人员的对话。

    记者:“捞这些小鱼干啥?”

    捞鱼人:“吃。”

    记者:“捞这么小的鱼吃?而且这些鱼都已经死了。”

    捞鱼人:“捞着玩儿。”

    记者:“捞死鱼玩儿?”

    捞鱼人:“……”几位捞鱼人员没有再说话。

    当记者提醒,近期大清河与东平湖发生了死鱼事件,且有渔民反映鱼很可能被污染时,这几位捞鱼人员表示,他们没听说过死鱼事件。

    这几位捞鱼人是什么人?周围村民推测,可能是相关部门派来专门打捞死鱼的人员。

    如果真是由于封冻时间过长,导致鱼苗窒息死亡,那就是正常死亡,相关部门派来的人员为什么要刻意隐瞒? 疑问四: 污染传闻为什么这么盛?

    对于这么大规模的鱼类死亡事件,沿岸渔民的解释几乎是一致的:“都是污染惹的祸!”有村民表示:“有化工厂趁春节期间,环保部门管理松懈,偷偷排污造成的水质污染。”甚至还有更具体的说法:“有家化工厂刷硫酸罐造成的。”据记者了解,死鱼事件发生后,东平县有关部门曾经对水质进行了多次取样化验,但是结果一直没有公布。如果真的与污染无关,有关部门为什么迟迟不肯公开化验结果?民间关于“污染说”的议论如此普遍,调查小组却“没有听说过”,没有深入民间,他们的调查结果又有多少权威性?

    ◎律师观点 

  时间久了取证难 渔民维权不乐观


    就东平县老湖镇离奇死鱼事件,记者采访了海纳律师事务所的李永律师,李永律师针对此次事件,对今后渔民碰到该类事件如何处理,渔民的损失该找谁索赔等问题做了相关建议和解答。

    “渔民应该在鱼苗死亡的第一时间,发现湖面泛红的时候,就请第三方机构(公证机构或鉴定机构)对湖水和死鱼进行取样封存。如果农民实在不知道该请什么样的机构,也可以求助媒体,通过媒体对湖水和鱼苗的多方位、多角度的拍摄,将取样封存,送交第三机构的过程也要进行拍摄,这样的取样也具有法律效力。”

    对于渔民手里握有的相关部门出具的“称重单”,李永律师认为,这种单据对农民维权来说法律效力不大,但农民可以把自己这几年购买鱼苗的单据留存好,及通过第三方机构的配合,对还留在湖里的死鱼进行拍照录像,将自家损失做一个留存。将来不管是通过协调赔付还是走法律途径,都需要足够证据支撑索赔金额。

    对于官方公布的事件起因,李永律师认为,“如果按照官方说法,是由于冰冻时间过长,导致鱼苗窒息而亡,对渔民来说,维权则较为不利,因为这属于一种不可抗力因素造成的损失,对政府来说责任较小。”如果渔民对官方的这一说法不认同,认为污染才是造成此次鱼死事件的原因,那渔民就不应该再等靠,而是请第三方机构,对目前的湖水和死鱼进行取样调查,寻求证据。

    李永律师告诉记者,环境污染问题是“举证倒置”,如果渔民能够证明鱼的死亡是由于某种化学物质污染而致,那就可以把河沿岸涉及排放此毒害物质的排污企业全部告上法庭,如果相关企业想免责,则要举证证明自身排污与此次事件无因果关系,如果没有相关证据证明自身与此次事件无关,则认定企业有责任。李永律师也强调,其实目前已经错过了最佳的取样时间,“应该是在事发的第一时间,就对水和鱼进行取样,现在时间过了这么久,即便真是由于企业排污造成的水质污染,随着河水流动和水质自身净化,有害物质的含量也大大减少。”不仅如此,这种诉讼程序的复杂性和可操作性,对于维权意识本就淡薄的农民来说更是难上加难。

    

置顶推荐

QQ在线咨询
水产养殖交流群
水产养殖门户网
水产养殖微信群
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