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月30日,深圳皇岗检验检疫局工作人员从一名旅客行李中查获干海参2.02千克。  该旅客将其分装成8个小塑料袋,藏匿于一个运动鞋鞋盒内,企图偷带入境。经查验,该批干海参有两个品种,约为80根,体型饱满,最长的有16厘米。由于该旅客无法提供相关的检疫审批文件,检验检疫人员依法作截留处理。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进出境动植物检疫法》及其实施条例,干海参等水生动物产品属于禁止携带和邮寄入境的物品入境。出入境旅客如需携带水生动物产品,应当事前申请办理检疫审批手续,并持输出国家或地区的检疫证书向进境口岸检验检疫部门报检。(施培聪 邹志伟)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