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夏季水产养殖池塘用药“六忌”

2023-12-15 13:56| 发布者: 沛县农委| 查看: | 评论: 0


  作者:沛县农委 刘艳菊 

  夏季是鱼病高发期,笔者向水产养殖户们提供一些用药禁忌。

  一、忌不对症下药

  鱼生病后,要根据鱼的症状、品种、水质和饲养管理情况,准确诊断,对症下药。病因不明确时,切忌乱用药。

  二、忌阴雨天或缺氧浮头时用药

  阴雨天池水溶氧低,用药后易加剧池水缺氧,所以应选择晴天用药。如果在鱼浮头时用药,药物分解过程中缺氧,这样极易造成鱼大批死亡。

  三、忌用药量不准

  全池泼洒的药物一定要按照药物使用说明,计算好池塘面积、水深、用药量。如果用药量过少,则起不到防病、治病的效果;过多则易照成药害。

  四、忌同时泼洒多种药物

  当鱼池同时发生几种鱼病,需用不同药物进行治疗时,应错开时间使用,有些药物之间会发生化学反应,导致药效降低,或产生副作用。常见药物中不能混用的有:漂白粉与生石灰,硫酸铜与生石灰,敌百虫与生石灰。

  五、忌使用失效药物

  使用过期,失效的药物达不到防治效果,因此养殖户在用药时要注意药品的生产日期及质量。如有效的漂白粉是未受潮,呈粉末状不结块,结块的则失效;有效的生石灰是成块成团的;硫酸铜是呈蓝绿色结晶状,呈铁锈状的即为失效。

  六、忌使用未溶解的药物

  用药时要根据固体药物的特性,用开水、温开水或河水充分溶解后才可使用。带有未溶颗粒的药液禁用,以免降低药效和鱼类吞食后引起死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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